2013年8月24日 星期六

投資慘賠案例: 男子替人炒股失利被判賠款8.5萬

投資慘賠案例: 男子替人炒股失利被判賠款8.5萬: 簽下協議替人炒股,但一年後25萬元本錢縮水至8萬,出資人丁女士將“操盤手”佟先生訴至法院,要求其按保本協議賠償損失。 近日,丰台法院判決雙方所簽保本協議有效,佟先生賠償丁女士8.5萬元。 丁女士表示,佟先生曾表示自己會炒股,且保證半年能讓本金翻番。 2008年3月6日,丁女士...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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